1海绵城市概

政策背景

2014年4月,习近平在关于保障水安全重要讲话中指出:“要根据资源承载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布局,尽可能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能源资源,解决城市缺水问题,必须顺应自然,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

   顾名思义,“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海绵城市”遵循“渗、滞、蓄、净、用、排”六字方针,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从而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三大功能。

  “海绵城市”的本质是改变传统城市建设理念。传统城市习惯于战胜自然、改造自然的城市建设模式,结果造成严重的城市病和生态危机;“海绵城市”则是顺应自然、尊重自然的低影响发展模式。与传统的城市开发方式相比,海绵城市建成后对周边水生态环境影响较低,地表径流量变化较小,因此海绵城市建设又被称为低影响开发(LowImpact Development,简称为LID)在城市排水上,传统城市建设模式是以“快速排除”和“末端集中”控制为主要规划建设理念,而“海绵城市”以“慢排缓释”和“源头分散”控制为主要规划建设理念,追求城市人水和谐。








2、海绵城市六字方针    (具体内容详见“海绵城市解决方案”)




3、海绵城市建设途径
引用习总书记的话
“解决城市的缺水问题,必须顺应自然,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报告提出为实现海绵城市应该从区域、城市规划区和社区三个层面上进行变革: 

1、在区域层面要重视区域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2、在城市规划区层面要强调城市规划区(LID)设计

3、在社区层面要关注建筑雨水利用与中水回用


一、对城市原有生态系统的保护,最大限度地保护原有的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水生态敏感区,留有足够涵养水源,应对较大强度降雨的林地,草地、湖泊、湿地,维持城市开发前的自然水文特征,这是海绵城市建设的基本要求。

二、对城市原有生态系统的保护,最大限度地保护原有的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水生态敏感区,留有足够涵养水源,应对较大强度降雨的林地,草地、湖泊、湿地,维持城市开发前的自然水文特征,这是海绵城市建设的基本要求。

三、低影响开发(Low lmpact Development,LID)按照对城市生态环境影响最低的开发建设理念,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在城市中保留足够的生态用地,控制城市不透水面积比例,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城市原有水神态环境的破坏,同时,根据需求适当开挖河湖沟渠、增加水域面积,促进雨水的积存、透和净化。


       海绵城市建设应统筹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及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可以通过对雨水的透、储存、调节、传输与截污净化等功能,有效控制径流总量、径流峰值和径流污染。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即传统排水系统,应与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共同组织径流雨水的收集、传输与排放。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多功能调蓄水体、行泄通道、调蓄池、深层隧道等自然途径或人工设施构建。以上三个系统并不是孤立的,也没有严格的界限,三者相互补充、相互依存,是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基础元素。

低影响开发技术是建设海绵城市的核心技术




4、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LED)

1)概念

低影响开发(LID)指在场地开发过程中采用源头、分散式措施维持场地开发前的水文特征,也称为低影响设计或低影响城市设计和开发。其核心是维持场地开发前后水文特征不变,包括径流总量、峰值流量、峰现时间等。从水文循环角度,要维持径流总量不变, 就要采取渗透、储存等方式,实现开发后一定量的径流量不外排;要维持峰值流 量不变,就要采取渗透、储存、调节等措施削减峰值、延缓峰值时间。

1 低影响开发水文原理示意图


2)构建途径





海绵城市
——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需统筹协调城市开发建设各个环节。在城市各层级、各相关规划中均应遵循低影响开发理念,明确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结合城市开发区域或项目特点确定相应的规划控制指标,落实低影响开发设施建设的主要内容。

3)控制目标

构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规划控制目标一般包括径流总量控制、径流峰值控制、径流污染控制、雨水资源化利用等。各地结合水环境现状、水文地质条件等特点,合理选择其中一项或多项目标作为规划控制目标。鉴于径流污染控制目标、雨水资源化利用目标大多可通过径流总量控制实现,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可选择径流总量控制作为首要的规划控制目标。

如图所示。各地参照此限值,因地制宜的确定本地区径流总量控制目标。


4)技术选择

低影响开发技术按主要功能一般可分为渗透、储存、调节、转输、截污净化等几类,往往具有补充地下水、集蓄利用、削减峰值流量及净化雨水等多个功能。通过各类技术的组合应用,可实现径流总量控制、径流峰值控制、径流污染控制、雨水资源化利用等目标。实践中,应根据城市总规、专项规划及详规明确的控制目标,结合不同区域水文地质、水资源等特点及技术经济分析,按照因地制宜和经济高效的原则选择低影响开发技术及其组合系统。







5、海绵城市试点城市

    2015年首批海绵试点城市有:迁安、白城、镇江、嘉兴、池州、厦门、萍乡、济南、鹤壁、武汉、常德、南宁、重庆、遂宁、贵安新区和西咸新区。

     2016年第二批海绵城市试点城市有:北京、天津、大连、上海、宁波、福州、青岛、珠海、深圳、三亚、玉溪、庆阳、西宁和固原。


链接
_:海绵城市试点城市建设情况盘点.docx




6、海绵城市现状及发展趋势

1)政策梳理

         受全球气候变化、暴雨等极端天气的影响,加上我国部分城市排水防涝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调蓄雨洪和应急管理能力不足,我国各地区频频出现严重的暴雨内涝灾害。为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国务院办公厅于2013年3月发布《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就总体工作要求、规划编制、设施建设、保障措施、组织领导等方面,对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做了总体部署。2014年10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试行)》,提出借鉴国际成功经验,推广和应用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明确了海绵城市的定义,并从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及运营维护等整个流程,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持与理论依据。

        201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海绵城市建设正式步入快车道。该文件明确了我国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这一量化目标也是我国下一阶段建设海绵城市的具体任务要求。

          2014年12月及2016年2月,财政部、住建部及水利部三部委两次联合发布通知公告,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两批城市率先成为我国建设海绵城市的正式试点,海绵城市在我国由理论走向实践。有关部委随即出台了系列配套政策,如《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海绵城市建设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体系》、《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等,从绩效考核、设计标准及专项规划等各方面,对海绵城市建设这一综合性、系统性命题予以政策上的细化和落实。

       2016年12月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发布,进一步明确要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2)建设现状

2018年3月22日,在联合国发起“国际水行动10年”计划之际,中国的“海绵城市”计划成为联合国的关注焦点之一。据报道,联合国在日前发表的一份报告中说,为应对日益增长的节水需求,中国近年发起的海绵城市计划旨在回收70%的雨水。中国自2015年起开启“海绵城市”试点。按照政府的规划,到2020年,中国城市20%以上建成区要自然存储70%的降雨;2030年,全国城市80%以上建成区要达到这一指标。

图表1:中国“海绵城市”建设规划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实际需求与政策推动加快了我国海绵城市建设的步伐,截至到2016年底,我国已经分两批将30座城市列为海绵城市建设的国家级试点,其中涉及4个直辖市、23个地级市、2个国家级新区及1个县级市。国家级试点已开展了一系列带有示范性及探索性的建设运营活动。以上国家级建设试点城市在财政政策上得到了中央财政的专项资金补助,一定三年(具体见试点城市盘点。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6亿元,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此外,中央支持有条件的城市政府对海绵城市项目给予贷款贴息。除中央财政支持下的国家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外,各省也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设立了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试点城市的设立与实践,为我国海绵城市建设的探索与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借鉴意义。

(3)发展趋势及意义

 海绵城市是一种先进的雨水管理理念,由于其具有缓解城市内涝、为经济下行提供支撑和改善民生的重大意义,得到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的全力推进。据测算,“十三五”末海绵城市建设总投资将突破万亿。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续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海绵城市的本质是解决城镇化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和谐问题,与传统城市开发方式相比在技术和理念上都具有先进性:传统城市开发方式改变原有水生态,海绵城市则保护原有水生态;统城市的建设模式是粗放式的、破坏式的,海绵城市对周边水生态环境则是低影响的;传统城市建设会使地表径流量大幅增加,海绵城市建设则保持地表径流量不变。海绵城市在应对洪涝等自然灾害方面具有良好“弹性”;海绵城市是一种更先进的城市建设理念。推行海绵城市建设在现阶段具有重大意义。

 海绵城市建设能够明显改善城市内涝问题。传统的土地开发过程会对城市中大部分地面进行硬化,导致城市下垫面的透水性和滞水性显著下降,从而使降雨中汇流过程发生变化。具体表现在短时间内地表径流增大、洪峰流量增加,以及峰现时间提前等,使城市面临严峻内涝威胁。近年来,我国夏季城市内涝灾害频发,频繁造成人员伤亡和巨额经济损失。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可以为雨洪创造足够的蓄洪空间并进行资源化利用,有效缓解城市内涝问题。

 传统城市开发造成城市下垫面透水性和滞水性下降海绵城市作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是缓解经济下行的有力支撑。目前经济持续下行,GDP增速降低是摆在中国经济面前的一大问题。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是投资、消费和出口,在老百姓消费欲望不强,出口不景气的大背景下,投资无疑成为解决问题的突破口,被寄予厚望。海绵城市建设作为基础设施建设,既有足够大的体量来承担拉动经济增长的任务,又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是缓解经济下行压力的最理想手段。

海绵城市建设可以提高城市生活质量,改善民生。近二十年的高速城市化建设中出现了诸多因急功近利产生的城市弊病,比如河流、湖泊和湿地被填埋占用、绿地面积严重不足、城市景观品味不高和黑臭水体问题等。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可以增加城市水面面积和绿地率,丰富城市生态系统,增加生物多样性,减少水质污染,从而切实改善老百姓的城市生活品质和质量,是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化。

7、海绵城市技术指南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据国家法规政策,并与国家标准规范有效衔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并与2014年10月正式发布。

该指南提出了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的基本原则,规划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及其构建技术框架,明确了城市规划、工程设计、建设、维护及管理过程中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的内容、要求和方法,并提供了我国部分实践案例。



  • 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兰嵩路555号森兰美伦A座1105室

  • 电话

    021-61065215

  • 微信

    w13818487871

  • 网址

    http://www.shspa.cn

Copyright © 2018 上海竞舟雨水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2004041号-1      网站建设:合优网络